为了加快推进“诚信银川”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诚信建设,努力营造推动银川科学发展的诚信环境,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诚信企业评选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凡在银川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2年工商年检合格且录入银川市企业征信系统数据库的企业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1、企业当年在银川市企业征信系统数据库内的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发展潜力较大,在银川市或自治区同行业中处于或接近领先水平,有较高的社会信誉。
3、企业以诚实守信为企业经营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上下有较强的诚信理念和信用风险意识。企业持续、全面开展诚信理念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诚信文化建设氛围浓厚。
4、建立并执行各项信用管理制度,如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内部授信制度、债权保障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企业员工认真遵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或规章。
5、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保护环境资源、热心公益事业,在社会和行业中有较高的影响力。
6、企业诚信经营,坚持向顾客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有较高的顾客认知程度;坚持公平和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在行业内、业务伙伴及社会上获得较高的认知度;坚持与股东、投资人和债权人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充分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内部坚持推进反商业贿赂制度建设并取得成效。
7、企业无虚假宣传、制假售假、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资信证明材料、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偷逃骗抗欠税、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偷排(超标)排放、虚报瞒报统计报表、劳动用工违法行为等不良信息记录。
三、评选名额设置
1、评选“优秀诚信企业”20名;
2、评选“优秀诚信企业”提名奖30名。
四、评选程序
评选由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审定,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的具体工作。本着科学、公正、务实、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评选工作包括申报、初评、审核、公示、表彰五个阶段。
1、推荐
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客观的原则,由银川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银川市企业企业征信系统数据库中提取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的所有企业,并向所提取企业发放参加银川市诚信企业评选的通知,由参评企业提交银川市诚信企业推荐表及申报材料。银川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对各参评企业进行初选,按1:1.5的比例向银川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提交参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2、评审
(1)第一阶段:银川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和领导根据申报材料和企业信用得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优秀诚信企业”、 “优秀诚信企业”提名奖拟命名表彰企业名单。
(2)第二阶段:银川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诚信银川网站、银川晚报等媒体发布通告,对拟命名表彰的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社会举报,一经调查不符合诚信企业条件的,取消该企业参评资格。
(3)第三阶段:银川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公示结果,进行命名表彰。
3、表彰监督
(1)召开银川市诚信企业命名表彰大会,颁发牌匾。
(2)通过银川市及自治区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荣获银川市“优秀诚信企业”的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引导。
(3)编辑出版银川市“优秀诚信企业”专集,全面展示、总结和推广获奖企业的经验。
(4)通过银川市委、政府诚信建设唯一官方网站――《诚信银川网》,对获奖企业进行广泛宣传。
(5)协调相关驻银金融单位提高对“优秀诚信企业”贷款受信额度,降低抵押担保标准。
(6)优先推荐获奖企业参与全市“小巨人企业”、“铸龙工程”的评选。
(7)对获奖企业的良好诚信信息在《诚信银川网》上公布。
(8)获奖企业应加强企业诚信自律。对入选后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银川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撤销其 “优秀诚信企业”命名资格,并收回其牌匾。
五、其它
1、银川市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原则上每一年评选一次。
2、银川市诚信企业评选活动不向企业收取评审费。
3、本办法由银川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