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好的为建设“两宜城市”奠定扎实的社会信用基础,根据《中共银川市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意见>责任分工的通知》(银党颁发〔2011〕95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由市诚信办牵头组建银川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会。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银川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会人员安排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银川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会组成人员及单位的推荐工作。凡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理事单位必须是本行业或本单位诚信建设成绩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和实力的企业。各推荐单位和部门务于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推荐的组成人员及单位名单上报市诚信办。
附:1、《银川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会组建方案》领导批示件
2、《银川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会人员安排方案》
3、社会信用建设促进会组成人员推荐表
联系人:刘阳 马建琴 联系电话:6889178
电子邮箱:yc.cxb@163.com
银川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